CURRICULUM

教学培养

浙江大学201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2011-02-25 文/浙大MBA教育中心  点击量:446

浙江大学2009级MBA同学:

     为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科学和谐就业,经研究,决定在2011届研究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评选参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20%。具体参评条件如下:(同时满足)

    (1)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2)获得1项以上(含一项)优秀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3)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4)在规定学制(学校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注:即拟于与2011年3月或6月毕业的,符合前款规定的2009级秋季MBA学生。如果未能按期毕业将取消资格。

     2、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电传[2010]346号)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⑴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⑵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⑶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特别提醒: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在校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在职研究生不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见附表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只评选一次,在2011年按正常学制规定时间毕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此次评选,学校在3月、6月和10月各发一次文件。

    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只评选一次,发文按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二、评比工作进度和要求

     1、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工作以学院为基本单位组织进行,对申报的材料认真审核,宁缺勿滥。学院在预评上报前要上网公布,充分征求教师、学生的意见。对毕业论文未通过者,延期毕业者,学校将取消评定资格。

     2、校级优秀毕业生将按照各班具体申报情况确定,如果超出学校分配人数,则按照人数比例分配到各班。省级优秀毕业生要参加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答辩,各班可推荐1~2名同学参加。

     3、3月4日前,符合标准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学生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评奖评优模块,填写“浙江大学201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请认真阅读相关提示),如可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打印后,交至浙江大学MBA教育中心吴兴华老师处。

     填表注意事项:

    (1)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正反面打印,否则教育厅不予盖章。

    (4)导出表格可点击申请表维护→点击学号,弹出申请单后,点击打印按钮,可导出word文档。导出后要求一式两份打印,各项签字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联系人:吴兴华     电话:8206780  邮箱:wuxinghua@zju.edu.cn

 

 

附表1: 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

学  院(系)

2011届毕业生人数(含MBA)

校优可评人数

省优可评人数

非在职

(含MBA26人)

在职

(含MBA171人)

管理学院

191

228

84

10

 

 

 

 

 

 

                                       浙江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