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RICULUM

教学培养

浙江大学2009秋季MBA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更新)

2010-10-11 文/浙大MBA教育中心  点击量:472

各位2009秋季MBA研究生:

    2009—2010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仅针对脱产班同学)
    根据学校规定,2009秋季MBA脱产班同学须认真完成“学年小结”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生学年小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学年小结应据实回顾研究生本人一学年来在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同时应认真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新学年的努力方向。
   (二)研究生学年小结旨在通过学生相互之间的交流,表彰好人好事,弘扬正气,批评不良倾向和行为,以增进了解、消除隔阂、共同进步。
   (三)请脱产班自行安排时间,组织同学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在交流的基础上,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
附件1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doc(该表须正反面打印,文字如打印请用水笔签名,该表存入个人档案)

二、评奖评优
   (一)评定对象
    各项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2009秋季MBA研究生。以下情况不能申请奖学金和荣誉称号:
     1、本学年无故旷课、未经请假迟到注册者、请人代注册者和代他人注册者;
     2、本学年因违反校纪受处分,公共课、核心课或必修课成绩有不合格者(包括补考后合格者);
     3、因自身原因延期毕业者。

   (二)荣誉称号及奖学金的评定
     1.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团委及MBA教育中心讨论决定,2009秋季MBA各班集体可参评的奖项及其名额分配情况见下表:

参评单位

一等荣誉

(人数)

二等荣誉

(人数)

三好研究生

(人数)

优秀干部 

(人数)

光华奖学金

(人数)

09秋脱产班

3

5

3

1

2

09秋集中

1/2班

13

17

13

2

09秋业余

1/2班

10

13

10

2

MBA联合会

2

     2.相关说明
     (1)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班主任、MBA教育中心或学院团委反映。
     (2)关于课程成绩的认定。英语课程未取得学分前,成绩不计算,其他课程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学习成绩计分课程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课、核心课、必修课,不包括选修课。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为依据,将所学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得出平均值。

    计算公式为:

    其中:
         M1 -----加权平均成绩;
         N -------课程数;
         Si-------第i门课的成绩;
         Ti-------第i门课的学分;
   
(3)由于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所有获奖名单以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三、组织工作
    在本次评奖评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班委会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班主任应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给予指导,以确保评奖评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四、评选步骤
    1、评比动员: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年小结和评奖评优工作,具体公布各类优秀奖学金名额和评奖条件,并提出评比要求。
    2、酝酿提名: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在年度小结基础上推荐产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的候选名单。递交相关材料,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仅针对脱产班同学)和《浙江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年登记表》。
    3、汇总初选:10月15日前,各班提交经班组、导师及班主任签字的个人小结表、浙江大学评奖评优学年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送MBA教育中心,由MBA教育中心汇总候选名单,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
    4、公布初审名单: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后,在学院范围内将名单汇总表格预公布5天,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即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5、材料汇总并上报:学院将审定后的材料上报学校,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认。

☆温馨提醒:
    1、获得推荐的研究生必须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http://grsinfo.zju.edu.cn/,进入信息管理系统(选择校内外)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说明和注意事项见:管理信息系统申报说明.doc。最后导出登记表,打印导出步骤为:点击申请表维护,点击学号,弹出页面后,点击打印。未进行网上申报的同学将取消评奖资格。
    2 、评奖评优登记表浙江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年登记表.doc(此表必须由申报同学填写)必须由导师和班主任签署相关意见,否则视为无效。如有疑问可咨询以下联系人。

五、其它说明
    1、凡已获得荣誉称号及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院将上报学校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获奖的同学应正确使用奖学金,反对铺张浪费或者用于不利于学习进步的其他方面,如发现有违反上述精神的,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回已发的奖学金,取消获奖资格和称号,并通报全校。

★ 各班班主任联系方式如下:

 参评班级

班主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09秋脱产班

陈翔

88206871

x_chen@zju.edu.cn

09秋集中1/2班

王珍珍

88206871

wzz@zju.edu.cn

09秋业余1/2班

吴兴华

88206780

wuxinghua@zju.edu.cn

浙江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