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RICULUM

教学培养

关于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暨毕业照片拍摄的(再次)通知

2008-10-29 文/浙大MBA教育中心  点击量:330

 

2007秋季入学及07秋以前入学(秋季生)且未拍摄过个人毕业照片的MBA: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毕业生个人照拍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毕业研究生(秋季生)个人照拍摄定于10月30日下午12:30~15:00。地点: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410。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拍照的,请在1121进行补拍,具体另行通知。

  2、2006年、2007年已拍过照片(现保存有照片及电子版)但未毕业的研究生不需再拍。学生自行到新华社拍摄的照片如超过3年,请重新拍摄。

  3、要求研究生拍照时服装整齐、端庄,应着白色或除黄色系列外的浅色上装。最好是穿着有衣领的服装。

  4、要求带研究生证、身份证(护照),现场核对数据。

  5、拍照程序:

  ⑴拍照研究生要在纸质信息采集表上签名,填写身份证号,按排队顺序编制拍摄序号(采用四位码:如0001、0002等);

  ⑵按照拍摄序号领取拍照“号牌”;

  ⑶将拍摄序号填写入电子信息采集表;

  ⑷按照拍摄序号的顺序逐个入场拍照。为保证拍照信息与照片保持一致,请务必按“号牌”顺序排队入场,不得自行更换号牌或插队、掉队。拍照完毕后将“号牌”交回现场工作人员。

  6、图像采集暨拍摄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标准收取,每人15元,请各自备好零钱,现场收取。

  联系电话:88206813 潘老师

  特别注意:所有毕业的研究生如果不能按期完成毕业照片拍摄工作,学校将无法上报毕业名单而导致延期毕业。

  请大家安排好时间,准时前往拍摄。

                        MBA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