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RICULUM

教学培养

保卫处关于换发学校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2007-02-25 文/浙大MBA教育中心  点击量:221

     为了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经研究决定,继续对来校机动车核发年度通行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3月1日-3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4月1日起每周一、三、五上午。
  二、07年校内机动车通行证的办理规定详见保卫部网页。
  四、从3月31日起原通行证作废。
  五、 新办、换发07通行证均须填写浙江大学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

                          浙江大学保卫处
                          2007年2月2日

关于申领机动车学校通行证的规定[1].doc

浙江大学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doc